2023-01-20 3282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市委管理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和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市残联直属经济组织的监督、协调、服务。
(三)指导全市残联系统组织建设;负责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管理残疾人证系统;负责市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专职干事的培训相关工作;负责与海外友好团体及人士的联络工作;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和日常工作。
(四)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的问题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和助残日活动;抓好残疾人青少年人才的培训工作;编辑《残联工作动态》等。
(五)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
2.强化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
3.启动脊髓损伤患者功能重建救助项目;
4.打造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市级示范点;
5.加强高等院校合作促进人才培养;
6.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7.认真做好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工作;
8.积极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托养工作;
9.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10.抓好各项就业服务政策落实和职业培训工作;
11.加强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建设;
12.强化完善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13.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化水平;
14.完成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更新调查任务;
15.提升基层残疾人专干队伍培训;
16.做好扶残助残宣传工作;
17.开展残疾人文化系列活动;
18.提升残疾人体育工作;
19.做好常态化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20.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1.开展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22.强化残疾人心理咨询(疏导)室建设质量;
23.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工作;
24.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贴发放工作;
25.为残疾人出行购买出行保险。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康复科、教育就业科、组织联络科、宣传文体科、维权科和机关党总支。
编制人数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22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17人;退休人员小计1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35.09万元,比上年增加82.70万元,增长1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735.09万元,比上年增加82.70万元,增长12.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2.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项目支出19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5.09万元,比上年增加82.70万元,增长12.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项目支出19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0.13万元,较上年减少16.87万元,下降2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提升精准康复服务水平,健全康复保障措施,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进一步推进精准康复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定方案,主要承担残疾人基础性康复训练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社区康复、各级康复基础建设,康复后职业培训等工作;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9﹞6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残联字﹝2022﹞3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建设康复人才队伍,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8.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人康复机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2次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5次
调研、考察残疾人康复工作>=3次
质量指标:对全市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覆盖率>=95%
时效指标:精准康复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精准康复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康复保障措施,医疗康复和预防水平=100%
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亲属满意度>=95%
2、残疾人协会活动经费:
1)项目概述:通过残疾人五大协会开展各类残疾人活动,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工作提出建议。各协会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促进相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健全协会组织机构,加强协会班子建设,为残疾人工作提出建议;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残联组联字〔2000〕9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147号)文件精神,把专门协会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有效地为残疾人服务,从而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
3)实施主体: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协会活动参与人次数>=50人
组织协会活动次数>=5次
质量指标:协会活动开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100%
时效指标:协会活动开展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协会活动开展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协会开展工作水平提高
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亲属满意度>=95%
3、残疾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对定点帮扶村进行帮扶,改善困难户生活条件,提升帮扶村经济质量及困难户幸福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对定点帮扶村进行帮扶,改善困难户生活条件等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2023年省市级重点村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洪组通﹝2021﹞72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洪组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关换派事项的通知》(洪组通﹝2021﹞98号)、《关于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洪残联字﹝2022﹞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帮扶村的支持,因地制宜抓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重点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巩固完善长效帮扶机制,努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提供有力保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到村调研>=1次
对定点帮扶村走访慰问活动>=3次
帮扶驻村干部人数>=1人
质量指标:帮扶活动开展率=100%
时效指标:帮扶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帮扶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帮扶村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提升
满意度指标:帮扶村村民满意度>=95%
4、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开展多样的残疾人文化服务活动,提升残疾人文化活动参与率;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对残疾人进行法律救助,开展普法宣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开展残疾人文化服务活动、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2﹞24号)文件精神,为残疾人事业提供经费保障与支持。
3)实施主体: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48.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人数>=300人
政务网站无障碍技术服务次数>=1次
普法宣传场数>=12场
残疾人工作聘用人员数<=18人
残疾人工作调研次数>=2次
质量指标:
政务网站无障碍技术服务验收合格率=100%
集中就业的残疾人合同续签率>=95%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
残疾人享受文化服务水平提高
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提高
集中就业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
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