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4102 来源:维权科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一项精准惠残民生工程,是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实现小康路上不让困难残疾人掉队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困难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基础。
一、改造对象
改造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南昌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本人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
(2) 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
(3) 有能力承担相应改造配套经费。
(4) 重度残疾人家庭、孤残、烈军属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和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改造。
二、改造内容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 、住房城乡建设部《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政府购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各地根据残疾人特点和需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在下列改造项目中有针对性地选择改造内容。
(1) 肢体残疾人家庭。根据其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实际,着重对其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消除其居家障碍。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地面应平整,卫生间地面应用防滑砖,凡有门处不得设门槛且门的净宽应不小于 800mm;应在经常活动区域的墙面安装扶手,靠墙处应设置防撞板;入户门净宽应大于900mm,对残疾人厨房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无障碍改造,让残疾人能够畅通进出厨房、独立完成做饭等家务;卫生间应将蹲便器改坐便器或配发坐便椅,淋浴间安装低位或活动式淋浴装置,安装热水器、配发浴凳等助浴专用设备;坐便器侧墙应设置扶手,洗手盆前端应设置扶手,下部应留出足够的供轮椅移动空间等等。
(2) 视力残疾人家庭。根据其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实际,对其主要活动场所平整地面,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电脑盲人读屏软件,改造卫生间、改装电器遥控开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
(3) 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根据其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实际,为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水壶、震动闹钟等无障碍生活用品等。
(4) 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根据其残疾程度、本人或监护人意愿等实际,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等,以降低其居家生活风险。
(5) 城乡残疾人家庭的改造侧重点。
城镇残疾人家庭。由于容易受房屋结构限制,可重点为改造对象改(新)建低位灶台,加装洗浴设备等,按照GB50763-2012无障碍住房标准改建室内设施;居住一楼的,应为其出入家庭改造无障碍通道和环境。
农村残疾人家庭。由于普遍缺乏洗浴设施导致洗浴困难,可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等级,重点为改造对象改(新)建洗浴、如厕一体的卫生间,安装大阳能热水器或其他洗浴设施。改(加)装用水设施,以方便残疾人生活用水;对房屋前后通道进行无障碍处理,方便残疾人进出等。
三、改造经费标准
中央、省级和市级改造项目,每户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上限为6000元,由各县区残联结合残疾人家庭实际,在不超过上限标准内自行掌握,改造不追求大而全,重点满足残疾人家庭的居家无障碍基本需求。各县区残联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事先残疾人申报并审核确定的改造项目,可由残疾人自行家庭无障碍改造,在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直补。
四、改造实施方案
(1) 工程准备阶段(每年4月底前)。各县区残联组织对辖区内本年度申请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审核,确定当年的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
(2) 施工阶段 (5月-9月)。各县区残联组织施工队伍入户进行设计和施工,再次征求残疾人家庭及本人的意见,对每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安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标识牌,实行全程质量监督。
(3) 评估验收阶段 (9月-11月)。各县区残联组织对当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自查;市残联对各县区残联改造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残联将当年改造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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