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 南昌残联“学听跟”专项活动专题
  •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 转作风 优环境
  • 党史学习
  • 《民法典》人民的守护者
  •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 凝心唱响英雄普 法治引领做示范
  • 学习贯彻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 南昌残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市残工委组织召开省市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协调会

2017-08-23 2396 作者:南昌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我市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做好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8月22日上午,市残工委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省市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协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残工委副主任黄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人保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和红谷滩新区有关负责同志共计20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残工委副主任黄琰在讲话中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事业发展,做好残疾预防宣传对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意义十分重大。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残疾预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残疾预防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各自分工,扎实做好各项残疾预防工作;要以省市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宣传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市残联理事长、市残工委副主任余颖介绍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意义以及组织开展省市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是开展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相关宣传活动建言献策。
 
(康复处 王志微)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风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