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残疾人从事网吧创业就业扶持办法》
2017-11-03
2610
作者:南昌市残联
我市现有残疾人从事网吧经营数量较多,辐射带动一定的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创业、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受国家对网吧经营政策的调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残疾人网吧经营状况日渐下滑。为切实帮助残疾人网吧解决实际问题,降低经营成本,改善经营环境,实现增收,稳定就业,共奔小康。10月24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南昌市残疾人从事网吧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对残疾人经营或参股网吧行业给予政策扶持。
《办法》规定:凡户籍所在地为南昌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南昌市辖区内,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健全人为法定代表人,残疾人以参股方式合资两种方式经营网吧的,只要符合扶持条件均可到《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所属地县(区)残联申报。每个网吧按照每年实际缴纳的网络费补贴30%,实际缴纳的电费补贴20%的标准给予扶持,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8(含)万元,每个网吧仅可享受一次连续三年的扶持年限。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残友的创业热情,鼓励更多的残友参与创业就业,投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来.用自已的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
教就处 宗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