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9513 作者:南昌市残联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申报2011年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残联发《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补助办法》(洪财社[2006]62号)文件精神,现开始2011年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财政局要做好前期申报筛查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写《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项目申请表》,并按文件要求附相关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将上报的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户、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及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基地等备选项目材料报市残联教就处、市财政局社保处,实际补助项目数以检查验收合格为准,并控制在年度计划数内。
3、申报截止时间为
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财政局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昌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申报 种养业项目 通知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印
(共印30份)
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填报单位: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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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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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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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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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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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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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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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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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县(区) 乡(镇) 村组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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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
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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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县(区) 乡(镇)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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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规模: 平方米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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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1、种养 ( )亩 2、养植数量 3、水产(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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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数 名, 其中: 男( )名 女(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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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种养户数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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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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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开 发区、新区残联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区)、开 发区、新区财 政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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