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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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昌市残联
洪残联字〔2016〕43号
关于建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文化
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台: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对新时期残疾人工作提出的“全省站首位,全国有地位”的总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十三五”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扶持一批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我市特色、又能辐射带动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残疾类别: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
2、年龄:原则上13—18周岁。
3、具有南昌市户籍的残疾人青少年。
4、选拔条件:有一定文化艺术天赋和潜能,具有培养价值。
二、培养人数
总数在100名左右。
三、培养项目
主要开设书法、绘画、摄影、雕刻、瓷板画、刺绣、声乐、器乐和舞蹈等科目。
四、培养周期
一般为三年一个周期。
五、培养场所
1、各特教学校根据在本校就读残疾学生的文化艺术特长,分别开设1—2个特长班,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
2、市瓷板画研究中心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批残疾人瓷板画师,传承南昌非物质文化遗产。
3、市群艺馆和市残疾人艺术团根据摸底和报名情况,开设一些特长班,安排专业教师进行集中培养。
六、培养方式
每周至少训练一次,每月不少于4次,保证训练质量。
七、摸底报名
1、在校残疾学生由各学校摸底报名。摸底后,市属学校(含特教学校)摸底报名表交至市教育局、市残联,县(区)学校(含特教学校)报名表交至各县(区)残联。汇总后统一交到市教育局、市残联。
2、未就学的残疾人由各县区残联组织基层残联、残协进行摸底报名,汇总后统一交到市残联。
八、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从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具体扶持办法将按照我市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外地的做法,由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颁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之瑶(市残联文化艺术中心)
电 话:83815137(传真)
手 机:15180169622
Q Q: 849226873
联系人: ‚胡利华(市教育局)
电 话:83986482
Q Q: 52138643
附件1: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摸底报名表
附件2: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摸底汇总表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昌广播电视台
2016年3月30日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