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3838
2020年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事业上级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使用计划的通知》(赣财综〔2019〕17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安排》(洪财综指〔2019〕63号)、《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残联字〔2019〕11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赣财综指〔2019〕1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社指〔2020〕32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综指〔2020〕7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社指〔2020〕54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综指〔2020〕90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为社会事业类,用途及主要内容为大力推进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该项目主要包括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扶持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落实《条例》综合试点省级补助”项目年度工作、开展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等内容。实施期限:2020.1.1-2020.12.31。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分别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12万元,残疾人康复(落实《条例》综合试点)40万元;追加资金212万元:分别为残疾人体育发展项目57万元,残疾人省级发展补助资金37万元,省级残疾人保障补助资金118万元;总计财政拨入资金26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资金230.84万元:分别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12万元,残疾人康复(落实《条例》综合试点)24.5万元、残疾人体育发展项目39.34万元,残疾人省级发展补助资金37万元,省级残疾人保障补助资金1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目标:为残疾人服务,帮助残疾人康复,提高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提升残疾人体育活动参与度,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阶段性目标:
1.通过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提高智力、精神、重度肢体和视力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
2.通过开展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机制,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3.通过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年度工作,为有需要的0-7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努力增强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4.通过“落实《条例》综合试点省级补助”项目年度工作的实施,提升社会公众及媒体关注度。
5.通过开展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提升残疾人体育活动参与度,增强残疾人体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市残联成立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项目进度、质量、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协调部门间工作。各业务科室严格根据计划安排开展项目活动,及时掌握各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考察项目实施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的到位率,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提供决策依据。全面了解本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项目的产出及效益,有利于相关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象:2020年残疾人事业上级专项经费的使用。
范围:涉及对南昌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日间照料、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条例》综合试点等各方面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4 |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得、部门职责范围等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4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4 |
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得4分,较为充分客观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
项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4 |
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资金额度与目标相适应得4分,较为匹配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科学、合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4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90%-100%得4分,80%-90%得3分,80%以下不得分 |
|
预算执行率 |
6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95%-100%得6分,90%-95%得5分,80%-90%得4分,80%以下不得分 |
|
||
资金管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4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4 |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资料手续完备等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个数大于9个 |
2 |
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个数大于9个得2分,7-8个得1分,低于7个不得分 |
|
扶持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个数大于2个 |
2 |
扶持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个数大于2个得2分,1个得1分,低于1个不得分 |
|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80% |
2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80%得2分,70%-79%得1分,低于70%不得分 |
|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 |
2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4个 |
2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4个得2分,2-3个得1分,低于2个不得分 |
|
||
产出质量 |
残疾人日间照料项目实施对象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个数/实际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
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对象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基地个数/扶持基地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人数/实际人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个数/实际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示范点个数/实际建设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
产出时效 |
所有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5 |
所有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扣完为止 |
|
|
产出成本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30000 |
5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90%-100%得5分,80%-89%得4分,低于80%不得分 |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经营效益 |
5 |
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得5分,部分提高得4分,未提高不得分 |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水平 |
5 |
社会和谐稳定有所提高得5分,未提高不得分 |
|
||
缓解残疾人家庭压力 |
5 |
残疾人家庭压力有所缓解得5分,未缓解不得分 |
|
||
可持续影响 |
长期服务 |
5 |
100%长期服务满分,不符合的扣分 |
|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4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3分;低于80%不得分 |
|
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的满意度 |
3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2分;低于80%不得分 |
|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的满意度 |
3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2分;低于80%不得分 |
|
||
总分 100 |
|
评价方法: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和定期问卷调查法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市财政局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市残联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具体要求,制订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预算评价指标体系并报市财政局绩效办备案。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并实地抽查了部分项目实施情况,统计了相关数据,同时根据各实施单位上报的年度报表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材料进行评价分析,并发放对残疾人工作满意度度调查问卷,形成自证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4 |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得、部门职责范围等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4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4 |
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得4分,较为充分客观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
项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4 |
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资金额度与目标相适应得4分,较为匹配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科学、合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4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90%-100%得4分,80%-90%得3分,80%以下不得分 |
4 |
预算执行率 |
6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95%-100%得6分,90%-95%得5分,80%-90%得4分,80%以下不得分 |
4 |
||
资金管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4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4 |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资料手续完备等得2分,否则不得分 |
1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个数大于9个 |
2 |
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个数大于9个得2分,7-8个得1分,低于7个不得分 |
2 |
扶持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个数大于2个 |
2 |
扶持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个数大于2个得2分,1个得1分,低于1个不得分 |
2 |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80% |
2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80%得2分,70%-79%得1分,低于70%不得分 |
2 |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 |
2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4个 |
2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4个得2分,2-3个得1分,低于2个不得分 |
2 |
||
产出质量 |
残疾人日间照料项目实施对象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个数/实际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2 |
|
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对象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基地个数/扶持基地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2 |
||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人数/实际人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2 |
||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个数/实际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2 |
||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合规率 |
2 |
合规率=(合规示范点个数/实际建设个数)*100%,质量达标率100%得2分,80%-99%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2 |
||
产出时效 |
所有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5 |
所有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产出成本 |
每一项目均在预算范围内使用资金 |
5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90%-100%得5分,80%-89%得4分,低于80%不得分 |
5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经营效益 |
5 |
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得5分,部分提高得4分,未提高不得分 |
4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水平 |
5 |
社会和谐稳定有所提高得5分,未提高不得分 |
5 |
||
缓解残疾人家庭压力 |
5 |
残疾人家庭压力有所缓解得5分,未缓解不得分 |
5 |
||
可持续影响 |
长期服务 |
5 |
100%长期服务满分,不符合的扣分 |
5 |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4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3分;低于80%不得分 |
4 |
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的满意度 |
3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2分;低于80%不得分 |
3 |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的满意度 |
3 |
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0%以上得满分;80%-90%的2分;低于80%不得分 |
3 |
||
总分 |
95 |
本次评价结论:总得分95分,档次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1号)、《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因素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残联字〔2019〕55号)、《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赣残联字〔2019〕85号)、《市残联纪检组关于对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洪残联字〔2015〕15号)等文件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2020年度残疾人事业上级专项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追加资金212万元,合计拨入2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6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30.84万元,预算执行率87.44%。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流程,资金下拨采取相关科室单位把项目情况在理事长会汇报,会议通过后再按财务程序报销。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重点监控,对单笔资金3万以上(含3万)重大资金上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再行报销流程,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严格按《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社〔2018〕110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社〔2020〕90号)《关于明确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残联字〔2020〕43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洪残联字〔20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按要求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执行过程中保障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工作涉及的资料手续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数量:
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个数大于9个:共完成扶持南昌市仁爱之家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西湖区现代残疾人托养中心、新建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东湖区仁爱之家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贤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南昌县塘南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南昌博爱残疾人托养中心、高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青云谱区残疾人托养中心9家托养机构。
扶持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个数大于2个:共完成扶持南昌市残疾人互联网创业就业基地孵化(南昌市科创职业技术学校)、南昌残疾人文化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南昌赣艺龙发展有限公司)2个创业就业基地。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大于80%:收集了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2017-2019年在训人数统计表,摸底残疾人康复协会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活动情况和行业教师培训情况,确定补助金额,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9%。
落实《条例》综合试点:根据南昌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综合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康复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康复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能力,更好的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委托南昌市豫章师范学院作为第三方专家组,对全市17家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加强了我市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康复救助管理体系。组织全市各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召开第36个教师节暨残疾儿童康复教师代表座谈会,充分发挥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源作用和师资力量,进一步增进残疾儿童康复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对结对社区康王庙社区建设康复站,进一步满足社区残疾人就近康复需求。
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大于4个:有关县区残联按照创建申报要求,负责辖区内“自强健身示范点”的遴选和申报,该项目最终选取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新建区开展自强健身示范点创建。
项目产出质量:残疾人日间照料项目实施对象的合规率达100%,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对象的合规率达100%,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合规率达100%,落实《条例》综合试点合规率达100%,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合规率达100%
项目产出时效:计划安排该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情况为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产出成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6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30.84万元,未出现超支情况,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控制成本,在预算内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经营效益,缓解了残疾人家庭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业务的可持续指标值为长期,实际完成指标值为长期。
满意度指标: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的满意度达95%,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达95%,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的满意度达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进度管理的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全面跟踪推进项目按合同进度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地方管理部门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市残联残疾人事业上级专项的实施,在加快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项目过程中的资金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如预算执行率为87.44%,但离预期目标90%以上还有差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项目取得的效益还有待提高,如社会效益指标入住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经营效益还未达到最大化。
原因分析:预算执行率未达目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并未在当年使用完毕,存在跨年度使用的情况。预算编制初期的深入调查研究还不够,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精准度还有待提高。
六、有关建议
针对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努力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针对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组织遴选项目,预算编制前充分调研分析,科学合理编制目标,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二是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在项目当年完成资金的支付,以达到提高预算执行率的目的。三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完成任务的计划、目标和时间进度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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